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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迹定书:考古学视野下夏商文字的传承与发展

袁广阔 光明理论 2022-09-09


  从殷墟考古发现可知,商代晚期的文字已是一种经历了较长时间发展、较为成熟的文字符号体系;按照载体不同,可分为铸于青铜器上的金文、刻于龟甲上的甲骨文、刻画或书写在陶器上的陶文、刻写在玉石上的文字以及用毛笔书写在简牍上的墨书等。其中,金文字数较少,多为图形组合文,笔画浑厚;甲骨文数量最多,字体已有简化现象,符号化程度高,主要用于记录占卜内容;陶文内容丰富,包括数字、方位、人名、族名、方国名、干支、画卦等,线条简练,其发现显示了早商甚至更早阶段陶器上与之相同的部分刻画符号也是文字的可能性,为我们进一步认识早于夏商时期的陶器符号提供了线索。


  文字起源一直以来都是早期文明研究的热点,是探讨文明社会的重要观察点。近年来,随着考古新发现的不断刊布,金文和甲骨文认知体系逐渐完善,学界对殷墟时期不同载体文字关系与功能的观点亦日益更新。例如,长期以来商代的图形文字多被视为文字画,是汉字初期阶段的表现。高明认为,这些文字就是普通的古体汉字,只是字体上较一般文字端正古朴。裘锡圭进一步阐明甲骨文是商代一种比较特殊的俗体字,是日常使用的简便字体;而金文则是当时的正体字,是在郑重场合使用的字体;继而推论商代的甲骨文、金文绝非中国汉字的起始形态,其成熟的造型和笔法展示出中国文字至此已走过了一段漫长里程。


  以上述学者观点为基础,商代前期陶文资料的新发现及其他相关新成果的不断涌现,为我们重新认识夏商文字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行空间与研究路径。本文拟以夏商考古发现的陶文、甲骨文、金文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由殷商晚期追溯到商前期甚至夏代,力图勾勒出夏商文字形成与发展的轨迹。


二里头出土器物与商代后期青铜铭文比较。

铭文分别为“鬲”“尊”“爵”字。



刻契作书:夏代文字


  当前学界普遍认定二里头文化为早于商文化的晚期夏文化。二里头文化遗址发现的陶文及该时期其他遗址发现的少量甲骨文,字体上与早商文化颇多相似,可推知至迟在夏文化晚期已使用文字,且展示出夏商文字发展的连贯性。


(一)陶文


  偃师二里头遗址发现有陶文,共搜集整理约50例。其他发现陶文的遗址有洛阳皂角树、伊川南寨、渑池郑窑、陕西商县紫荆等。这些陶文多刻在器物的口沿或肩部,由单笔竖线形或平行线段形构成,内容有墉、臣、鱼、井、车等。洛阳皂角树遗址发现的“车”字与荥阳西史村商代遗址陶文“车”字写法一致,由于二里头遗址发现了车辙,此符可能就是当时的“车”字。曹定云将二里头陶文分成数码和文字两部分,发现陶文部分多可与甲骨文、金文相对应,并指出尽管二里头陶文比甲骨文更原始,但已具备复杂的字体结构,不仅有独体的象形字,更有复合的会意字,显然不是最早的中国文字,更不是汉字的源头。而汉字的源头,当在比二里头文化更早的考古学文化中寻找。


(二)甲骨文


  陶文之外,甲骨文遗存在新密黄寨、桓台史家、偃师二里头等二里头文化时期遗址也有发现。桓台史家遗址发现一处岳石文化的木构井型祭祀坑,出土了陶器、石器、骨角器、蚌器和卜骨等丰富遗物,其中陶器多达334件。这批陶器与郑州洛达庙期(先商末段)出土的岳石文化罐、壶等基本一致,文化年代相当于夏末商初。尤为重要的是,祭祀坑出土了两片羊肩胛卜骨:一片正面刻“入”字,反面刻“□句五”3字;另一片刻“羍”字。刻字卜骨在二里头时期的其他遗址也有出土,如新密黄寨遗址二里头文化H1发现1件牛肩胛骨,上刻两字;偃师二里头遗址也出土1件骨片,刻有鱼形符号。从上述卜骨的材质、施灼和文字构造看,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卜骨刻辞可与二里岗早商牛骨刻辞及殷墟晚商甲骨刻辞勾连出一条较为完整的早期文字发展脉络,可推知二里头时期已进入卜骨刻辞的运用时代,并奠立了商代的甲骨文的刻写和使用传统。


(三)金文


  二里头文化目前虽未发现青铜器铭文,但这一时期出土的陶器上发现有类似商代青铜族徽的标志,它们均是在陶器烧造前先刻画或雕塑出来的。二里头遗址二期小口尊在肩部刻画出一个类似“目”的符号,李学勤发现该符号也见于良渚文化的一件陶杯上。登封王城岗遗址二里头文化遗存内发现一件陶簋,耳部外侧堆塑蝉纹,纹样与商代晚期青铜器的蝉字族徽一致。此外,商代金文字形也提供了二里头文字影响晚期金文的线索。观察商代后期青铜器铭文,我们发现部分字形与同时代的青铜器有明显差异,却取象于二里头文化中出土量极大的陶礼器、生活用器及部分青铜器,如鬲、爵、尊等,均体现出夏文化的器物特点。试举例如下:


  鬲,金文中字形作高领、鼓肩、袋足,与二里头时期的陶鬲形体一致。这一形态的陶鬲流行于二里头文化的三、四期和先商文化阶段,早商及晚商则几近消失。此外,金文中从鬲的融等字,字形上也都遵循这一时代特征。


  尊,金文中的“尊”的酉形体,应当是二里头早期的大口尊,特征为小口、高领、鼓肩、小平底近圜。这一型制的大口尊只流行于二里头文化早期,二里头晚期至早商大口尊已发生形变,尊体颈部变短,口部变大。


  爵,金文中的爵,无柱,长流,长尾,深腹,纤细实足。这些特点,均为二里头早期陶爵的器形特征。到二里头文化晚期、早商时期,爵口部开始出现柱,尾部变短,不再具备金文中的爵特征。如《中国考古学·夏商卷》所言,甲骨文中深腹长流的“爵”字,字形上具有二里头文化铜爵的特点,可能在二里头时期就已经创制出来。此外,金文中的鼓、刀、牙璋等文字,也可在二里头文化发现的陶器、青铜器和玉器礼器中找到对应的原型。


  上述考古发现与文字线索,揭示出晚商金文、甲骨文中的某些器物象形字与同时期的文物存在器形差异,反而取象于年代更早的二里头文化早、中期文化用器;这也为晚商金文、甲骨文的部分用字在二里头时期已进入创造和运用时代提供了重要佐证。


规制渐具:商代前期文字


  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商代分为商代前期(公元前1600-前1300年)和商代后期(公元前1300-前1046年)。


  商前期的代表遗址中均发现有文字,如郑州商城、小双桥,偃师商城等,文字类型涵盖金文、甲骨文、陶文等。


(一)金文


  有金文铸铭的商代前期文物,在国内遗址有5处发现,2件收藏于国外机构。郑州商城白家庄墓葬出土1件青铜尊,颈部刻有3个等距离的龟形图象。唐兰释为“黾”,也有认为是龟徽,应为族徽文字。1964年郑州杨庄出土1件爵,腹部一侧饰饕餮纹,另一侧为对称的双目,曹淑琴认为是商周金文中常见的“图一”字。1978年河南中牟县大庄遗址发现1件青铜戈,直内长援,援两侧各有一“臣”字。陕西岐山县京当也出土1件青铜戈,铭文和中牟出土的戈相同。山西长子县北郊发现1件青铜甗,内壁有一阳文铭,形象为菱形框内放一箭头,一般认为是“侯”字。另外,旧金山亚洲艺术博物馆和西雅图艺术博物馆分别收藏1件青铜鼎,两鼎纹饰几乎一样,内壁均铸有铭文“癸图二”,应为同时制作的一对礼器。李学勤认为西雅图艺术博物馆收藏的金文方鼎就是陈梦家所辑《劫掠》67方鼎;并指出二里岗期有铭文的青铜器,比较可信的只有《劫掠》397父甲角,而西雅图鼎铭“癸”字四角不出头的特点,是年代较早的旁证。


  这些商代前期铜器铭文的字形和铸造位置,与商代后期的同类铭文一致,展示出较为明显的相继关系。


(二)甲骨文


  商代前期的甲骨文遗存主要发现于郑州商城。1953年4月,二里岗遗址出土1段牛肋骨,上刻3行11字,“乙丑贞:从受……七月又モ土羊”,也有人释为“又土羊乙贞从受十月”。这段文字在功能上与殷墟甲骨文“甲申卜又土”相同,但因出土时地层被扰动曾引起较大争议。后经参与当时发掘工作的裴明相指出,甲骨出土区绝无殷代晚期遗存,应属早商二里岗期。近半个世纪以来郑州商城的考古发掘亦显示这一区域并未发现商代晚期遗存。1954年9月,二里岗遗址CIT30探沟内又出土1件残骨器,上刻不完整的正三角形,中间有一个“ㄓ”字。甲骨文在二里岗遗址的多次发现,展示出该地区在商人的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郑杰祥推测,二里岗遗址处在商王的藉田范围之内,出土卜骨的场所应为商代早期王社遗迹。


  二里岗之外,郑州商城的其他区域也偶有甲骨的发现。1989年秋,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项目工地二里岗上层的灰坑内发现1件用动物肢骨加工的骨料,正面有2个刻划文字,作“图三”状,或释为“厄弜”。1990年夏,考古人员在清理郑州电力学校二里岗上层夯土坑H10时,在填土中发现1件残骨片,骨料正面偏上部中间有2个刻画文字,作“图四”状,释为“弜厄”。


  这些商代早期文化遗址中发现的刻骨卜辞,是我国迄今所发现的最早甲骨卜辞,也为商后期甲骨文字找到了源流。


(三)陶文


  商代前期的陶文发现数量较多,可分两类。


  一类刻画于陶器上,主要发现于郑州商城遗址。二里岗下层一期和下层二期的大口尊口沿内侧发现有数十种此类陶文:有些是记数的数字,如“一、二、三、四、五、六、七、十”等;有些是象形字,如“矢、木、网、黾、臣、鸟”等。


  另一类书写于陶器上,也称朱书陶文,主要发现于郑州西北约20公里的小双桥遗址。该遗址面积较大,约有500多万平方米,遗址内发现有宫殿、宫城墙和祭祀坑,可能是商代的隞都。在遗址祭祀坑或与祭祀有关的遗迹和地层中,发现有各种类型的陶缸,其中一些小型陶缸的表面或内壁有朱书文字。这些文字以单字为主,发掘者按内容将其分作三类:一是数字,如二、三、七等;二是象形文字,多与人体有关;三是族徽。将小双桥遗址出土的这批朱书陶文与殷墟甲骨文对比,可以看出二者存在明显的承继关系。


安阳大司空村的刻辞牛骨。



格制大成:商代后期文字


  商代后期遗址以河南殷墟为代表,所见文字载体多样,包括金文、甲骨文、陶文及玉器文字。


(一)金文


  铜器铭文在商代晚期获得了大幅发展。据统计,殷墟二期至四期的有铭铜器共5700余件,其中单字铭文近2000件,2至4字铭文约3300件,10字以上铭文70余件,最长铭文达38字。这一阶段的铜器铭文与商代前期铭文在形体特征、铸造部位及意涵功能上基本相类,特别是族徽均保留了下来,只是铭文数量更丰富、内容更多样,祭祀时的长篇记录亦有保留。


  目前学界对商代晚期铭文的研究开展较为充分。严志斌《商代青铜器铭文研究》从考古学视野,对商代有铭铜器的断代及铭文的分期展开系统研究,文末“商代青铜器铭文分期一览表”中详列了各器物的出土地、型式与时代分期,并讨论了其中反映的商代社会结构、宗法制度、族氏关系及方国地理等问题。


(二)甲骨文


  甲骨文是商代晚期最主要的文字。考古发现卜骨数量众多,共计十余万片,内容主要是商王室的占卜记录,也可见多邦国部族的族徽称名,文字内容部分可与金文互证。李孝定指出,甲骨文约4000单字,反映了文字符号系统的基本构成。与《说文解字》确立的定型古汉字符号系统相比,甲骨文已具备汉字构形的各种类型,兼备传统“六书”中之“四体”(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这表明殷商晚期,以甲骨文为代表的汉字已基本确立了构形方式,构形系统已逐步发展成熟。从字形构成、符号化程度、书写形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可以看出,商代晚期的甲骨文是一种经历了较长时间发展、结构成熟、功能完备的文字符号体系,是可以确定的汉字进入成熟阶段的体系完整的文字样本。


(三)陶文


  殷墟集中发现有两批陶文。一批20世纪30年代发现于小屯遗址,共收集了82件带有符号或文字的陶器,多数为单个符号或文字,有两件是各刻两段,有两组用朱、墨笔写成。这些陶文大部分刻写于器物口沿或外壁接近口沿处,少数发现于器腹或内壁,亦有刻在器盖和圈足上的个例。一批20世纪50年代以来陆续出土于小屯、苗圃北地、大司空村、花园庄等遗址,计20多件,多为一个符号或文字,有些陶文在类型与内容上与小屯遗址的发现相同。


  这两批陶符或陶文,内容涉及数字、方位、人名、族名、方国名、干支、画卦、卜辞等类型,其中不少数字、族名、象形字等均可在商前期陶文中找到,显示出商代陶文发展的连续性。


(四)玉器文字


  近年来,考古人员连续多次在殷墟墓葬中发现了成批书写在玉戈、玉柄形饰及玉璋上的朱书文字。玉璋上的朱书文字均写于正面,书写方向自上而下,自右而左,多数为两行,个别书于玉璋正面中央,仅一行。朱书字体凝重,笔画雄浑有力,一些字形同金文的特征接近。


册典有序:夏商时期的简牍文字


  与甲骨、金石相比,简牍具有取材经济、易于书写、携藏便利等特点,这些优点使其具备悠长的使用生命,东周至魏晋遗址简牍文书的大量出土即为明证。事实上,夏商时期,简牍文字已是最主要的通行文字形式。


(一)书写工具:殷墟书写文字的大量发现是简牍文字存在的工具基础


  简牍文字一般需要用软笔和颜料来书写。从考古发现来看,商代的书写文字已十分发达。小双桥朱书文字,将用毛笔和颜料书写汉字的历史提前到商前期。殷墟也发现不少商晚期用朱、墨书写的简单卜辞。1936年,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对殷墟进行第13次发掘时,YH127坑中就有书写卜辞的发现;1973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殷墟小屯南地出土的卜骨上也发现了朱书文字。据统计,甲骨上有书辞的共计74片,文字书写清晰,笔画粗细有度,展示出书写水平的娴熟。另外,殷墟出土的陶器、玉器上也发现有书写的朱、墨两色文字;有学者认为商代青铜铭文也是先用毛笔写、再制范铸造的。商代朱墨文字遗存的发现,展示出书写方式的广泛使用和书写技术的娴熟;软笔和颜料的使用,是简牍文字的工具基础。


(二)文字版式:甲骨文刻辞、金文书写多为直行纵向,应源自简牍编册


  2010年安阳大司空村出土的刻辞牛骨,刻辞的行与行之间划有12道竖线,刻辞位于竖道之间,就像一条条竖简:这正是卜辞文字版式仿照竹简编连的明证。2005年安钢M11出土1件绿松石镶嵌骨雕文字,长条状,竖刻一列文字,制如竹简。类似的实例还有长篇金文“戍铃方彝”,铭文也为竖行排列。黄天树认为,商代的记事刻辞应是受了简册的影响,而商人书写的材料主要是简册;黄德宽指出,甲骨文直行纵向的书写特点是长期在竹简上书写而形成的特征在甲骨文中的体现,而甲骨文中的“册”与“典”的使用,表明至迟在商代晚期简牍制度已完成定型,当时通行的书写材料是简牍。


(三)观字释文:甲骨文中的“册”应作简册而非龟册


  董作宾等曾将甲骨文中的“册”考证为“龟册”。从出土文物看,甲骨文的刻写载体包括胛骨和龟甲两种,比例大体相当。


  胛骨不易破碎且形态规整,将其装订成册不难,但发掘中却鲜见成册钻孔的胛骨,换言之,商代并没有将胛骨装订成册的主流需求。龟甲易破碎,将其装订成册不易操作;目前考古发现装订成册的甲骨主要发现于花园庄东地H3,多为完整的龟甲,即所谓的龟册。龟册的串孔位于左右甲桥上或背甲边缘,且只有一个孔,说明捆成龟册时只用了一条绳子。这种形态与甲骨文中有两道横笔的“册”的形象完全不同。可知龟册并非甲骨文中“册”字的象形来源。


  甲骨文中的“册”,尚保留着图画的原始形态,串系两条绳子,竖笔有的参差不齐,有的整齐划一。这既与简牍的形态十分相似,又和东汉许慎《说文·二下》对册的解字相合:“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也,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


  这些线索,均指明甲骨文中的“册”,并非龟册,而应为竹简串编的简册。正如李学勤所言,甲骨文中的“册”字就像以竹木简编组成册之形,相参差的竖笔是一支支的简,联贯各简的横笔则是编册用的绳。


(四)竹书纪年:先秦文献记述的商代事迹主要来源于商代简牍文献


  先秦时期的很多历史文献,如《尚书》《左传》《墨子》等都记载有商人史事。考古发掘证明,这些文件记述的商史均有实证。以“盘庚迁殷”为例,这段历史见《尚书·盘庚》《古本〈竹书纪年〉》等文献,记盘庚时期商王朝式微,为了革弊兴业,盘庚将都城迁至殷地。这一历史事件在考古学上有明确物证。发掘资料表明,商代前期,主要都邑在郑州,郑州商城周围密集分布有规模大小不一的中小型聚落50余处;但商代晚期,郑州商城被废弃,都邑周围的遗址数量不足5处,一派萧条、沉寂的景象。与此同时,鲜见早商文化遗址的河北省南部以及河南省北部的安阳、濮阳等地却是晚商遗址的集中发现区,尤其是在安阳境内出现了洹北商城、殷墟等都邑性遗址。这正是商代晚期商王朝都城北迁、王畿内居民随之迁移、王朝经营重心转移在考古学上的生动反映。


  既然先秦文献中的商代事迹多为信史,这些记录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流传的呢?先秦文献用词规范、语意凝练,应非通俗的口传方式流传,而是藉由规范、严格的书写记述传世,那么究竟是何种书写方式呢?


  先考察甲骨文。将《尚书·盘庚》的行文与甲骨文进行比较,我们发现二者确相似,但相似之处仅限于国王、官职的名称。如《尚书·盘庚》中盘庚自称“予一人”,卜辞中也有商王自称“余一人”的记述;《尚书·盘庚》有“邦伯”,卜辞中记作“邦白”。另一方面,二者行文的差别却十分明显。首先,内容不同。甲骨卜辞记述的内容主要是占卜、祭祀,而《尚书·盘庚》则详细讲述了盘庚迁殷的过程,属于史籍。再则,二者的保存方法也不同。甲骨卜辞并不像档案、史籍那样保留下来为后人利用,而是作为二次资料,验证后直接掩埋于地下,这在考古学现象上有明确展示。殷墟发掘出土的数万片甲骨中,绝大多数集中发现于专门挖掘的窖穴坑中,且每坑埋存的甲骨数量巨大,如1936年发现的殷墟127坑,共发现刻辞甲骨17096片。殷墟发掘者刘一曼指出,殷墟大多数甲骨是占卜后集中保留一段时间才掩埋,殷墟至今未发现专用于存储甲骨的档案库。由于甲骨要多次使用、等待验证占卜结果,且在殷都之外卜用甲骨需带回殷都在宗庙附近处置,因此卜用后的甲骨要保留一段时间,再挖坑掩埋。甲骨在商代社会不是用作史料存档的。


  基于此,先秦文献中的商代事迹绝不会引自甲骨文,而应主要来源于商代用于存录的历史文献,而这一时期的历史文献就主要记录在简牍上。裘锡圭认为《尚书·多士》“惟殷先人有典有册”的记载及甲骨文“册”字的发现,表明商代已有典册,商代典册内容比甲骨文、金文更为重要,文字篇幅也一定更长。李学勤也指出,商周两代史官的官名叫“册”,其职务在于书写掌管典册,即“作册”,这表明商代已有简册,而简册就是当时史书的主流载体。据《吕氏春秋·先识览》记载:“夏桀将亡,太史令终古执其图法而出奔于商。”可推知至迟在夏末已设有管理册典图法的史官,而夏之“典册”至此为成汤“有”之。


  这些文献和文物线索,均可证明商人已有简册,并以之记录重大史事;而先秦文献中的商代历史事迹,应最早来源于商代的简册内容。


(五)册录万象:商代高度发达的文明景象需要简牍文字来记录


  考古发现显示,商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从生产角度来看,甲骨文中“工”—“百工”表明商代晚期的手工业门类齐全,制陶、铸铜、制骨、制玉等技术先进,生产、组织、管理、产品分配等环节有条不紊;“民”—“众”—“百姓”的文字发现,说明商人采取集团劳作的方式从事农业生产效率较高。从社会生活看,商代的统治阶级有国王、臣僚、诸侯等人员,活动广泛,涉及政治、军事、祭祀、纳贡、赏赐、刑法诸多内容。社会生产与仪式活动需要有序、高效的社会组织进行协调管理,而确保各级社会组织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就是政令畅通、信息及时,需要通达的文字媒介进行传播。考虑到甲骨文在功用上仅用于记录占卜、祭祀等内容,这些包罗万象的政令、文告、律令、历法、规范等内容,很大程度上应是通过简册来记录的。至于简牍文字的出现时间,李学勤曾推测应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山西陶寺遗址出土的龙山时期朱书陶文可作为旁证。


结 语


  夏商文化遗存的种种证据,展示出中国文字并非肇始于殷墟商代晚期遗址发现的金文与甲骨文,而应溯源至更为古老的时代。许慎《说文解字序》云:“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盖,即谓文字。”从考古资料看,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大汶口和良渚文化中陶文符号的发现,均可视为早期符号文字发展的线索。而二里头、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等遗迹的考古成果,更证明夏商周的文字体系具有明显的沿承性。商代前期文字是继承二里头文化的金文、陶文和卜骨刻辞发展而来,而商代的甲骨文、金文、简牍又被后世所继承并发展。正如黄德宽所说,夏商周三代使用的文字属于同一体系,西周文字与商代晚期的汉字一脉相承,商代前期的文字则传承和发展了夏代的文字。


  商前期甲骨文、金文、陶文的发现表明,文字此时已发展到较为成熟的阶段,成为商文化向外传播的重要前提与条件。河南郑州小双桥遗址、河北藁城台西与邢台曹演庄遗迹、江西吴城遗址有陶文字遗存发现,展示出至迟在商代前期,陶文已广泛分布于南北各地,展示出这一阶段文字使用的广泛性,也见证了中原文明对周边地方文明强大的辐射力。


  虽然甲骨文、陶文及金文在商周遗址中也有广泛发现,但纵观整个夏商周文字体系,简牍才是这一历史阶段最主要的文字载体,简牍文字很有可能是当时的通行文字。“竹书”记录着夏商周三代王朝政事、百官政令、天文历法及生产生活等广域万象,是当时档案、典籍、文书、律法、规范的主要载体。简牍制度的形成,是中国文字成熟并在较大范围内使用的产物,更是中国早期文明对世界文明的重要贡献。


  (作者:袁广阔,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河南焦作府城遗址考古发掘资料整理与综合研究”首席专家、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编辑:曲一琳

制作:陈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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